1.清洁托管对象:企业办公楼、物业小区、办公楼、商业广场大楼、商场超市、校医院小区、工厂办公楼及车间、酒店娱乐场所等的卫生清洁。
2.清洁保管的内容:建筑物室外清洁、垃圾清运、花草维护,包括走廊、地面、过道、楼梯、地垫、地锚瓦、灯光开关箱、外部办公立面及门框、玻璃窗、玻璃门、吊顶蜘蛛网的清洁;清洁和更换电梯和地垫;清洁过道两侧的防护围栏、扶手、广告牌、标志和机械设备的表面;卫生间污物、卫生间水及门、地板清洁;在过道两侧的垃圾桶内倾倒垃圾,清理痰盂;楼道里的物品摆放整齐美观。
3.物业保洁是指对单元房产和性建筑物的清洁和维护。定期进行清洗的目的是将清洗后的物品恢复到完好无损的状态,延长其使用功能,延长其使用寿命,实现物有所值或增值。目前,许多房地产开发商为了使一切易于管理,将清洁工程部和保安的工作外包给商业物业公司或清洁公司,以达到佳的服务质量和便利性。
(二)外包的弊端:
1、 外包常常会使企业失去对一些产品或服务的控制,从而增加了企业正常生产的不确定性,企业有可能丧失对外包的控制,进而影响到企业整个业务的发展;
2、 其次,在外包模式下,签定外包合同的双方都不可能完全预测到未来执行合同中可能出现的情况以及相应的解决办法。
(三)不应该外包的业务:
1、物业管理企业不应外包自己具有竞争力的业务。因为公司本身就在该业务领域里有竞争优势,如果再将其外包出去,不利于增加公司的竞争优势以及在行业内的品牌度,降低公司的竞争力。
2、物业管理企业不能把那些对整个项目具有决定性影响的业务外包出去,即使公司在该领域没有竞争优势,也不能将这些业务外包出去,否则可能影响到整个项目的顺利运作。
3、物业管理企业不应把那些有可能使公司形成新的竞争能力和竞争优势的业务外包出去,否则将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竞争力的提升。
物业管理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在市场经济中应当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在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时,应该坚持招标、制度,委托方发标,一般要有3个以上的物业管理企业,招标要公开,揭标要公正。物业管理遇到的问题十分复杂,涉及到法律非常广泛,整个物业管理过程中时时刻刻离不开法律、法规。依法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文书,是物业管理的基本依据。